求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
1、这一点是9月份新的政策,据我目前了解各地方掌握的政策稍有不同,天津有些货运代理已经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了,只能开普票了,不能开增值税专票,北京还有部分货代企业既可以开专票也可以开普票,开专票需要向客户收取税款,如果客户可以接受普票可以减收税款部分。建议你还是要和当地税务确认。
2、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上浮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幅度的通知》(青财税字〔2014〕909号)第二条。
3、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注: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货代行业有纳税销售额吗
1、“营改增”后取得的国际货代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销售额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是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其他可计入销售额的项目。应税项目的销售额:这部分销售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收取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包括商品销售和服务业销售两大类。其中,商品销售包括主营商品销售和非主营商品销售,服务业销售包括从事服务的收入经营、管理等业务所得的收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
这种发票需要备案。根据会计学堂的信息,上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开具开免税发票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注册登记,获得税号,并完成税务负责人及收票负责人的登记注册,还需要申请开具免税发票的资格,经审核及核准后,方可申请备案,完成后才能正式开具免税发票。
不需要,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
备案机关收到国际货代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 国际货代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向商务部或其委托机关(机构)提交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商务部和其委托机关(机构)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手续;受委托的备案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
国际货代要交哪些税?
1、可免征增值税。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给予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免税范围仅限定在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
2、货运代理属于物流辅助服务,早在2013年就已经全国营改增了。货代业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3、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42号文,将国际货代业免征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范围,从直接货代扩大到间接货代,受到企业一致欢迎。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货代业务都在42号文的免税之列,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