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航员需要什么学历
1、申请助理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的资历要求:船舶驾驶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见习引航不少于12个月,并在申报航线全程见习引航不少于36艘次;或者实际担任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或16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二副、三副不少于12个月。
2、A. 问报考海港引航员是否有学历限制 有学历限制,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引航员,是指经海事管理机构注册,取得引航员服务簿,并在引航机构从事引航工作的人员,包括海港引航员和内河引航员。 引航员引领船舶时,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3、需要的。以长江海事局为例,引航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航海技术或船舶驾驶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海船甲类一等二副(或内河一类二副)及以上等级《船员适任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取得《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及研究生期间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四)申请助理引航员适任证书考试的资历要求:船舶驾驶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见习引航不少于12个月,并在申报航线全程见习引航不少于36艘次;或者实际担任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或16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二副、三副不少于12个月。
深圳港口引航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港口的引航管理,适应港口生产需要,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港及其相关水域内的一切引航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法人、团体、船舶和个人。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全国引航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3、第二款修改为:“引航长、宽以及吃水或者水面以上高度接近相应航道通航条件限值的船舶,引航机构应当制定引航方案,报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引航方案应当由一级引航员主持或者参与制定。
4、有的国家规定载重量超过一定吨位,或上次引航后超过一定期限的船舶,均须由当地引航员引航。国家对进出本国港口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的主权叫引航权。非强制的引航服务,由船方提出申请。中国实施强制引航,外籍船舶不得自行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引航员在船上执行引航任务时,系代表船长操纵船舶。
5、A. 问报考海港引航员是否有学历限制 有学历限制,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引航员,是指经海事管理机构注册,取得引航员服务簿,并在引航机构从事引航工作的人员,包括海港引航员和内河引航员。 引航员引领船舶时,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引航员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引航机构应当落实引航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建立并实施引航安全管理体系。”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引航机构应当对引航员进行培训,并保障引航员的休息时间、职业健康、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于2021年9月1日施行。《海安法》对强制引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引航水域、对引航机构和引航员、被引领船舶的规范要求等。
无重大船舶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严重违反船舶及船员管理的违法记录;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港口的引航管理,适应港口生产需要,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港及其相关水域内的一切引航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法人、团体、船舶和个人。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全国引航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第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必须由港务监督指派引航员引航。有关引航的具体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海港引航工作规定》办理。第五条 船舶抵港后,应即呈报进口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表报,同时交验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书,并接受检查。